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JZ0113-25252
一、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PCCP管配件用中厚板框架采购,采购PCCP管配件用中厚板计划使用招标人所承接的工程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公司概况、招标范围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STECOL CORPORATION),简称“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特级企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一家具备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工程承包与运营管理能力的央企建筑集团。公司总部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注册资本金30亿元,总资产296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30亿元。
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建筑、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以及钢结构、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地基基础工程等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铁路、电力等多项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通过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招标范围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和新承接工程项目所需的PCCP管配件用中厚板,评审后确定与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承接项目采购框架协议所涵盖的PCCP管配件用中厚板。除有特殊情况外,拟通过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网址:https://ec.powerchina.cn/)向签署框架采购协议的入围供应商邀请竞价采购(邀请询比价)、邀请谈判采购(邀请竞争性谈判)或直接签订采购合同,不再另行单独招标采购。
有以下例外情况的将不适用本次招标结果:
2.1、工程项目业主指定PCCP管配件用中厚板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或要求单独进行招标采购的;
2.2、PCCP管配件用中厚板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经市场调研,框架集中采购结果明显高于当前市场价格的;
2.3、工程项目存在的其他特殊情况。
(技术指标符合第六章技术规范:中厚板技术要求(CLJSWJ-PCCP-2025-05))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中厚板 |
切边单轧钢板;材质Q355C; 10mm≤厚度≤40mm; |
吨 |
21000.00 |
4、交货时间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内,依据框架协议签订的PCCP管配件用中厚板采购合同,遵照PCCP管配件用中厚板合同中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并根据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按工程项目要求交货。
5、交货地点
(运距暂按800公里陆运计)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6、质量要求
产品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7、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甲方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非现金方式支付比例不超过40%。甲方以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进行贴现时产生的利息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银行或供应链平台相关贴息费用证明;若乙方直接将票据背书转让支付第三方的,甲方不承担贴现利息。
乙方不能将甲乙双方的合同行为所产生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乙方也不能委托甲方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否则因该事项导致甲方产生税务风险,造成甲方税款损失的,乙方需承担上述税款损失及对应税款损失一倍的罚款。税款损失包括不限于因税务机关处以的补缴税款以及对应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乙方以收到甲方支付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向银行申请融资的除外。以甲方项目现场检验合格的PCCP管配件用中厚板数量为结算数量,每月25日为结算日期。其数量经甲方和乙方核实无误签字后且提供国家规定13%税率的正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交甲方财务挂账,发票挂账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货物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情况下,质量保证金将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
8、其它
以上数量为初步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各种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不少于2个招标板厚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响应人应具有相同产品的供货业绩,自2022年至今供货合同不少于 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清晰显示合同总金额和货物总量的供货合同扫描件,无合同总金额的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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