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0109-25J1-ZG000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浙江绿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输水管线工程(第一批)四标段涂塑复合钢管及管件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输水管线工程(第一批)四标段,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施工范围为市内双管段原水管线桩号 15+030~22+880.2 范围内的建设任务。主要工程内容有土石方开挖与回填、管道及管件购置安装、镇墩、包管、附属构筑物及设备购置安装、电气自动化、部分信息化以及相关专项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
2、招标范围: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输水管线工程(第一批)四标段项目所需涂塑复合钢管(D2648*24、D426*8、D325*8)、管件。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涂塑复合钢管 |
Q355C、D2648*24 |
吨 |
24931 |
TPEP |
2 |
涂塑复合钢管 |
Q355C、D426*8 |
吨 |
11.42 |
TPEP |
3 |
涂塑复合钢管 |
Q355C、D325*8 |
吨 |
3.91 |
TPEP |
4 |
涂塑复合钢管弯头 |
多种规格 |
批 |
1 |
注:采购明细见第五章报价表。
4、交货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采购计划时间为准);
5、交货地点: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输水管线工程(第一批)四标段项目工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本工程钢管材质均为 Q355C 低合金钢,本工程使用的钢板均为热轧钢带(钢板)。采用的钢板或钢带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2019,《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GB/T 14977-2008 等规范的有关规定;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压力钢管设计规范》(SL/T281-2020)、《《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141:2002)要求,且本项目涂塑复合钢管要求壁厚不允许存在下差;除诱等级应达到《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8923.1-2011)中规定的指标。喷砂或化学除锈,应达到 Sa2.5 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良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焊接表面应光滑无刺、无棱角、焊瘤等;钢管及钢管件外防腐采用内熔结环氧加强级防腐处理,执行标准《埋地钢质管道聚卖烯防腐层》(GB/T23257-2017),涂塑复合钢管的结构组成:第一层环氧粉末(FBE150μm),第二层胶粘剂(AD)≥170μm,第三层采用聚卖烯(PE)≥3.7mm;钢管及钢管件内防腐采用热熔结环氧树脂加强级防腐处理,执行标准《给水涂塑复合钢管》(CJT120-2016),内防腐涂层厚度≥450μm,以及满足本项目施工图纸其他设计要求;如投标人不满足上述防腐工艺等质量要求将否决其投标。
7、报价
7.1综合单价:包括钢管原材料、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同时卖方需提供焊口处防腐涂料并对焊口进行处理,单价已含在综合单价中。
7.2综合单价计算公式:综合单价(A)=信息价(B)+固定费用(C);
7.2.1信息价(B):以2025年9月5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中青岛市发布的低合金板卷4.75-11.75*1500*C对应规格Q355B“日钢”第一次网价为参考(因《我的钢铁网》中青岛市发布的低合金板卷信息价无Q355C低合金钢网价,本项目采用Q355B低合金钢网价为信息价);
7.2.2固定费用(C):指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次招标文件特点所报的浮动金额(即响应报价时在网价基础上相应增加或减少的一个固定金额),包含运杂费、税金、管理与服务费、利润等,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合同执行期间,固定费用为中标后双方确定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数量增减、规格型号变化、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该固定费用均不予调整。
7.3合同执行期间信息价:以订货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中青岛市发布的低合金板卷4.75-11.75*1500*C对应规格Q355B“日钢”第一次网价为参考,如遇(周六、周日)没有网价时,则以本周周五网价进行结算,节假日以节假日前一日网价为结算依据,当日有多个网价时以第一次发布的网价为结算依据。
7.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8、付款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30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的数量为结算数量。办理结算后卖方开具符合买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以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税率13%,买方收到发票后60天内完成支付。
8.2付款方式:采用分批订货付款模式,以买方分批订货总金额计,预付款金额为当批订货总金额的30%,买方订货后卖方开具对应批次的预付款保函,买方收到卖方预付款保函后15日内完成预付款支付(现金、银行存款、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支付);过程结算按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的数量进行结算,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65%,累计支付不超过当批订货金额的95%(含预付款),扣留本批次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8.3质量保证金:
8.3.1质量保证金为总结算金额的5%,质保期为全部供货完毕后2年且需满足一个供水周期,质保期期满后无息支付。
8.3.2全部货物供货完毕1年后,卖方根据自身情况可采用质量保函替换质保金额,质量保函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的10%。
8.3.3本合同下卖方开具的质量保函必须为“见索即付”保函,保函金额已综合考虑到综合单价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生产的涂塑复合钢管公称直径DN≥2000且防腐要求为TPEP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且供货合同签订时间在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提供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和发票的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辩)。
4、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防腐钢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涉及饮用水安全的卫生许可证。
5、管件必须为投标生产厂家生产,并提供满足生产管件的制造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6、需提供满足防腐、涂塑工艺要求的制造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扫描件,禁止防腐、涂塑工艺外包。
7、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9、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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