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DGGF-05
1、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谈判方式采购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东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电缆桥架,现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东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概况: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东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连云港赣榆东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00MW。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墩上镇,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9900'至119°07'北纬 34°41'至 34944'之间,北与临沂市毗邻,南与淮安市、宿迁市接壤,东临黄海西与枣庄市交界。东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墩上镇所属的鱼塘范围,拟利用鱼塘和闲置土地建设光伏发电站。
(3)采购范围:全面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发运、交货、现场开箱、指导安装、交接验收等;提交全套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缆桥架的生产供应;响应人应自行进行现场路勘,确定运输方案,采购人不提供牵引等运输便利,采购人应充分考虑设备运输至项目现场指定位置所需的措施及费用,费用含在合同价格中;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设备供应链信息化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采购人要求对发货设备进行打包、张贴二维码、在采购人指定的供应链信息化管理系统内录入设备发货的相关信息等);配合采购人进行设备监造。技术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部分”。
(4)交货时间:计划2025年10月20日开始供货至2026年01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合同设备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设备交货地点:本项目现场光伏场区(江苏省连云港赣榆区墩尚镇、罗阳镇境内)指定位置车板交货,具体交货地点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技术文件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人为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项目容量在200MW及以上电缆桥架的销售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3、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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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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