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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三公司国源电力国能博州 2×660MW煤电工程项目永临恒温恒湿库标段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永临结合恒温恒湿库标段 询比采购公告

 永临结合恒温恒湿库标段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分包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永临结合恒温恒湿库标段                                  

1.2 采购人: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3 釆购机构: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业主”)与招标方已经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1.5 采购项目概况: 国能博州2×660MW煤电工程,建设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6月28日。

1.6 成交分包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永临结合永临结合恒温恒湿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库房独立基础、基础梁、框架结构、地面及屋面建筑、吊顶及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等工作的采购、安装、试验、调试、检测和验收等工作。

2.2计划工期:  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2月20日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  

2.4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及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国能博州项目部对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零缺陷移交,工程整体质量确保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建设国内同类型机组新标杆。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后,第一年全年无基建原因非停,连续运行天数不小于365天,三年无技改。竣工档案、资料管理通过国家档案专项验收和达标投产工程资料验收。

2.5 安全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HSE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HSE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确保HSE管理体系规范、有效运转,为实现下列HSE目标提供保证:

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不发生所属单位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不发生垮塌(坍塌)事故;

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或大面积传染病事故;

不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和对国家、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

严格控制“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努力杜绝“管理性、指挥性违章”, 安全文明施工达到良好水平;

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万元营业收入综合能耗(可比价)下降4%。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分包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分包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包商须提供有效的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证书;分包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财务要求:分包商须提供2023年至 2025年财务报表(主要包含: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火电工建筑工程业绩1份,且均已投运(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设计、供货、施工等关键信息)。投标人提供的有效业绩中需取得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证

(4) 信誉要求: 分包商具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分包商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分包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分包商项目经理须提供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近 3 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 1 个同类型工程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

3.2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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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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