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0-26J5-FG0015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分局山东省微山县韩庄镇节制闸项目(以下简称“使用人”),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山东省微山县韩庄镇节制闸项目,新老闸共31孔,单孔净宽12.0m,设弧形钢闸门,总宽435.6m,本次修整为原址拆除重建河道中部老闸闸室、铺盖、消力池等;拆除重建新闸闸室(其中底板加厚)并对相关设施进行加固,新建护坡370m。
2、采购范围: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各型共计6932立方米。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立方米 |
1062 |
满足规范要求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立方米 |
1633 |
满足规范要求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F150 |
立方米 |
500 |
满足规范要求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W4 F100 |
立方米 |
3737 |
满足规范要求 |
合 计 |
6932 |
4、交货时间:2026年1月开始分批供应,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时间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韩庄镇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月1-5日进行供货对账,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开具货物总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卖方95%发票金额的货款,留5%货款作为质保金(可使用质量保函代替质量保证金,若无法或不愿开具质量保函,须书面说明),3个月质保期(每月最后一批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满后,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免除卖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质量责任),特殊情况提前3日告知乙方,协商解决。
7.质保期:3个月(每月最后一批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技术、质量要求:见响应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与要求
9.本标段需要与成交人通过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https://scm.powerchina.cn/)签订电子合同,不签订纸质版合同。
10.报价人自行踏勘道路选择合适的运输车辆。
11.验收:按立方米计量,验收方式为随机抽样检查:买方有权对卖方运输车的装载数量进行随机不限次的过磅抽样检查,现场抽查结果须经买卖双方委派人员签字认可。抽查量以施工配合比容重折算实际供应量,抽查车辆重量误差每车在±2%以内为合格,如发现一车超过此误差范围则该批次混凝土全按照抽查数量的最低值计算,卖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商品混凝土方量复核计算公式:商品混凝土方量=(罐车载货称量kg-罐车卸货称量kg)/容重(kg/m3);容重按下表取值:
C20 |
C25 |
C30 |
2360 kg/m3 |
2370 kg/m3 |
2370 kg/m3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 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涵盖采购范围内的型号规格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针对具体型式规格的型式试验或检测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具备承担本次询比物资的供应能力,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3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
5.响应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具有与本次询比产品相同或相近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封面及盖章、签订日期、合同供货范围、总金额、使用项目及联系人应清晰可见)。
6.响应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比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