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水电十二局新能源工程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EPC)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2-250289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新能源工程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EPC)土方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新能源工程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是山东省重点项目,占地约564亩,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包括总装车间、调试车间、跑试路道、发车房、研发办公楼、食堂、宿舍、展厅及综合站房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停车场,给水管网8625米,污水官网8438米等基础设施。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中电建水电十二局新能源工程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EPC)土方运输服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卸车、中间仓储、过桥过路、车辆燃油、超限费、清障费、保养维修费、保险、利润、税金、人工费(含司机工资)、车辆购置/租赁费用等费用。
3、采购数量
序号 |
运输货物名称 |
运输起止地点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距离 (KM) |
备注 |
1 |
土方 |
项目部施工现场-需方指定地点 |
m³ |
110000 |
20 |
平均运距 |
注:
本次采购数量仅为暂定估算量,仅作为供应商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实际验收的合格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
预计2025年10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工程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EPC)施工现场或需方指定地点,采购人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施工区域内收货地点,供应商需无条件满足。供应商需提前考察材料进场运输线路,自行协调好沿途各乡镇关系。如供应商不能保证及时供货而造成采购方停工,需承担相应责任。
6、安全要求:
6.1运输车辆及设备应为供应商合法拥有,性能须完好、使用年限符合采购方要求、证件齐全(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行驶证、运输证、保险、牌照等),能满足货物运输、装卸的要求。
6.2供应商从事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须持相应证件上岗,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装卸。
7、其他:
7.1 供应商从事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7.2 供应商货物运输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为限,不得超重、超载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发生漏、撒等现象,不得乱倒、乱卸、乱抛。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货物运输资质。
2、运输车辆要求:所有运输车辆证件必须齐全,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等。运输车辆工况良好,保证可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不影响正常运输,必要时供应商提供设备车辆年检证明及其他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2021年-2025年内的运输合同不少于2份,合同金额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任何一家单位的供应商黑名单。
5、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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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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