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06-250055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工程公司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混凝土外加剂(减水剂、引气剂、膨胀剂)采购项目
竞价采购文件
询价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
使用人: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工程公司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二○二五年八月
中国·江西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因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工程公司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施工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对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所需的混凝土外加剂(减水剂、引气剂、膨胀剂)批量采购(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06-250055),请报价人于2025年8月26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 ec.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在线报名。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8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项目概况:康山蓄滞洪区位于鄱阳湖东南岸,赣江南支、抚河、信江三河汇合口的下游,蓄滞洪区设置于康山大堤圩区范围内,在分洪水位高程下,康山圩区的低矮分水岭垭口附近建有9座隔堤和6个封堵垭口与信瑞联圩圩区相隔,蓄滞洪区范围为由康山大堤、9座隔堤、6个垭口以及康山大堤与信瑞联圩之间的自然高地分水岭线所围区域面积组成;康山蓄滞洪区内总集雨面积450.30km2(含信瑞联圩经分水岭垭口隔堤上的涵闸汇入的面积106.9km2),其中蓄洪面积277.7km2(扣除安全区和保护区后),有效蓄洪容积16.07亿m³。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使用项目 |
备注 |
1 |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
聚羧酸系,液态, 掺量1%,缓凝型 |
吨 |
300 |
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
满足《《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2014;《混凝土膨胀剂》GB/T 23439-2017 |
2 |
混凝土高效引气剂 |
液态,掺量宜控制在0.5%范围内 |
吨 |
100 |
||
3 |
微膨胀剂 |
固态,掺量3% |
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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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吨 |
410 |
/ |
/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次竞价模式,第一轮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17:00前,开标后由询价人开启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10:00,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上午10:00前,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询价人根据第二轮评审价格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括原材料费、生产加工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装车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货前的一切含税费用。(报价前需提供混凝土外加剂(减水剂、引气剂、膨胀剂)样品各2L且必须附带厂家检测报告(收货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康山乡远庄酒店;收货人:何建春;联系电话:18314285226)。
2、交货期:2025年9月至2026年9月,双方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上述交货期存在差异,供方不得因此向询价人提出任何调价以及索赔要求。
3、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指定地点,具体的交货地点以需方的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减水剂:应有出厂化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品质必须符合满足《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 2014中对减水剂的规范要求。指标如下:
(1)总碱量:≤10.0%
(2)Na2SO4 :≤5.0%
(3)PH值:5.5±1.5
(4)密度:1.03±0.02 g/cm³
(5)氯离子含量:≤0.6%
(6)减水率:≥25%
(7)泌水率比:≤70%
(8)含气量:≤6.0%
(9)凝结时间差:-90~+120min
(10)坍落度 1h 经时变化量:≤60mm
(11)抗压强度比:7d≥140%,28d≥130%
(12)收缩率比:28d 时,S>25% 时,应控制在 0.95S~1.05S;S≤25% 时,应控制在 0.90S~1.10S
4.2、引气剂:应有出厂化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品质必须符合满足《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 2014中对掺外加剂混凝土的规范要求。指标如下:
(1)PH值:5.5±1.5
(2)减水率:≥6%
(3)泌水率比:≤70%
(4)含气量:≤4.5~5.5%
(5)凝结时间差:-90~+120min
(6)1h 含气量经时变化量:-1.5~+1.5
(7)抗压强度比:3d≥90%,7d≥90%,28d≥85%
(8)相对耐久性指标(200次):≥80%
(9)收缩率比:28d 时,S>25% 时,应控制在 0.95S~1.05S;S≤25% 时,应控制在 0.90S~1.10S。
4.3、微膨胀剂:应有出厂化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品质必须符合满足《混凝土膨胀剂》GB/T 23439-2017中对膨胀剂的规范要求。指标如下:
(1)混凝土膨胀剂的比表面积:≥ 200㎡/kg
(2)1.18mm 筛余:≤ 0.5%
(3)初凝时间:≥ 45min
(4)终凝时间:≤ 600min
(5)水中限制膨胀率:7d ≥0.035%,28d ≤ 0.10%
(6)空气中限制膨胀率:21d ≥ -0.015%
(7)抗压强度:7d ≥ 22.5MPa,28d ≥ 42.5MPa
5、质保期:自每批次货物进场调试合格之日起计6个月。
6、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6.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一定的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或行业规定标准。
6.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上述第(6.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3、业绩要求:竞标响应人应具有近三年(2022年至今)减水剂、引气剂、膨胀剂任一产品的供货业绩至少1份,附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对应合同业绩的发票扫描件。
6.4、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由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减水剂、引气剂、膨胀剂任一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至少一份,合格样品一份(混凝土外加剂(减水剂、引气剂、膨胀剂)样品各2L且必须附带厂家检测报告。
6.5、本次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报名。
6.6、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报价人无不良记录。
6.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8、报价人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9、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将标的物样品分别递送至项目部,混凝土外加剂(减水剂、引气剂、膨胀剂)样品数量:各2L,且必须附带厂家检测报告,收货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康山乡远庄酒店;收货人:何建春;联系电话:18314285226。凡经样品检测结果不合格或未按规定递送标的物样品的报价人,均做“否决”处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结算及付款方式
8.1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六个月内(含六个月)的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卖方应予接受(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8.2先货后款,按月结算,询价人按验收合格量计量结算,在收到报价人提交的该批次货款的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于次月向报价人支付该批次材料货款的30%,第3个月再向报价人支付该批次材料货款的6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保期自每批次材料进场调试合格之日起计6个月)满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
9、采购人将选择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致恒(重庆)供应链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与中标人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竞标响应人必须予以接受和无条件配合。致恒(重庆)供应链有限公司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建材贸易、仓储、供应、配送、物流加工一体化供应管理平台和实施主体。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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