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华亭)发电有限公司
“上大压小”2×660MW超超临界供热调峰燃煤机组建设《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和审查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309-25J6-FS0085)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亭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前期工作已由中电建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推动实施华亭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电建电投〔2025〕267号)批准开展,项目业主为中电建(华亭)发电有限公司,前期工作开展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华亭公司“上大压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和审查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西华镇西华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新建两台66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参与市场调峰和华亭市区供热。
2.3采购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开展甲方“上大压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内容包含包含项目厂址、灰场场址、大气环境、地下水、排放等,乙方负责编制《华亭公司“上大压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其中必须包含项目厂址及贮灰场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及现状检测等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完成所有必要的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会,并确保报告通过技术审查,获取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批复文件。
2.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9个月。资料收集齐全后3个月完成送审稿,报送后6个月通过专家评审和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批复文件。
2.5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2.7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2.8其它补充: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1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供应商需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备案(需提供查询截图)且需提供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 年(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有2个新建火电厂环境影响性评价报告的编制业绩,并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须提供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及签章页、报告封面等证明文件)
须提供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验收证书、发票(一个合同对应多张发票的,附最近一次的即可)等证明文件)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未被“国家应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国家相关平台的查询记录截图)
3.1.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6供应用于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至少由10人组成,且至少有三人从业人员应当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至少有7个高级职称人员(所有人员均为在职半年以上人员,须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和半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响应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3.3其它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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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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