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第二批次王家庄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区61MW建安工程
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 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第二批次王家庄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业主为 宏桥建水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光伏区61MW建安工程分包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第二批次王家庄光伏电站项目 ;
2.2项目所在地: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青龙镇 ;
2.3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4000亩,场址东西跨度约3.8km、南北跨度约5.4km,工程额定容量为180MW,海拔高程介于1400m~1600m之间,该项目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并考虑红河县大白能、大多科光伏电站220kV大庄线(容量为312MW)接入王家庄升压站、预留官厅风电场220kV线路(容量为351MW)进线间隔,最终通过220kV庄惠线接入南方电网500kV惠厉变 ;
2.4项目标段名称: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第二批次王家庄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区61MW建安工程
2.5分包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标段光伏区复垦、场地平整、场区土方平衡,桩基础施工(含混凝土转运、钢筋笼制作、含预制钢套管及配套钢筋、螺栓、螺帽采购、施工等)、箱变基础施工,接地施工,消防(含防火通道),场区排水设施(含施工期间环水土保措施)施工,电缆桥架施工,支架及组件、箱变、逆变器(或箱逆变一体机)、监控设备(含基础)、通讯柜等设备安装、调试及试验,低压电缆施工(至箱变低压侧),防火封堵。生活办公、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
2.6工期要求:
(1)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承包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开工通知载明时间为准);
(2)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竣工;
(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102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数为准;
(4) 缺陷责任期为本分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4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的独立经营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项目 业绩。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附承诺函,另外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响应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其他人员: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为响应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证明),且须符合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若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扫描件。
3.2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3 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贵州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禁入承包商。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将选取一名中标人。
3.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8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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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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