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1-25J6-FG0392
一、采购条件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雄安新区骨干输水工程西分干线(一期)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中国水电十一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雄安新区骨干输水工程西分干线(一期)施工项目经理部所需使用的电梯设备,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合同签订实施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签订执行,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座加压泵站、西分干线输水主管道以及至起步区2#水厂、安新水厂的支线管道,管道总长18.52公里。其中,加压泵站设计规模为15m³/s;西分干线输水主管道长度约5.13公里;至起步区2#水厂、安新水厂的支线管道长度约13.39公里。
2.采购范围:雄安新区骨干输水工程西分干线(一期)施工项目经理部所需的电梯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电梯1# |
详见技术规范 |
1台 |
|
2 |
电梯2# |
详见技术规范 |
1台 |
|
合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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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均根据初步设计、第一阶段施工组织估算的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5日内(如不能满足要求,则提供可承诺的最快交货周期);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雄安新区骨干输水工程西分干线(一期)施工项目经理部(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根据现场需要运送至项目现场指定位置进行交货,供应商应清楚现场实际运输路况,后续不增加任何费用。
6.质量要求:产品合格,产品和服务满足采购人需要,实现本询比采购项目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符合设计要求,需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要求:技术参数、材质要求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3年内(2022年11月-2025年11月)电梯类似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不低于3份,要求每份业绩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
3.供应商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证明材料),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4.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或截图);供应商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或截图),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2022年-202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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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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