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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江西电建公司尚义县50万千瓦风储主动支撑新型智慧电力系统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采购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二标段)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尚义县50万千瓦风储主动支撑新型智慧电力系统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类别:工程分包

二、招标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三、招标范围:

尚义县50万千瓦风储主动支撑新型智慧电力系统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二标段)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架空线路部分:放样、复测、基础分坑、基础土方开挖、回填、余土外运、接地施工、铁塔基础施工、铁塔护坡、挡土墙、排水沟施工,铁塔组立、杆塔组立、铁塔杆塔电气设备安装、导地线架设及附件安装、熔纤(含进站熔纤)、架空跨(钻)越施工、架空跨(钻)越措施、架空及跨(钻)越手续办理、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通信,保护等符合本工程国网的要求及满足建设单位要求)采购、制造、监造、催交、运输、卸货验收、仓储暂存保管、二次转运;土建工程(含护坡)、安装工程、单体调试、联合调试、并网验收、试运行、向量试验、相关试验及调试、本标段工程整体验收、整套竣工资料移交等工作;铁塔及杆塔号牌、相序牌、警示牌、防鸟刺制作安装、铁塔及杆塔围栏采购及施工等工作;

(2)电缆线路部分:包含电缆沟土方开挖、回填、余土外运、铺沙及盖砖等,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井施工(如有)、光缆采购、电缆及光缆敷设、电缆钻越施工、电缆钻越手续办理、电缆接地、电缆防火封堵施工、电缆标识桩等工作;

(3)本标段35kV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和手续办理、协调等工作,本标段35kV集电线路工程架空及跨(钻)越手续办理工作,本标段35kV集电线路工程的验收,消缺(包含工程消缺及质监消缺等)、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保险、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标段35kV集电线路工程工作;其相关施工、设备等需满足建设单位相关要求,并按照工期、图纸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施工分包人需负责本标段35kV集电线路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即便在工程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属于本标段35kV集电线路工程所必须的,则仍属于本合同内施工分包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

(4)接地工程取得当地气象局或其认可的防雷检测部门验收及检测报告,含防雷接地验收备案等。

(5)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所必须的施工便道(施工便道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所有临时占地的征地补偿、青苗补偿、恢复及协调等并承担所需费用,所有临时占地含回留地且需满足政府要求。

(6)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工程实体及资料通过各种专家检查、验收(如质量监督验收、电网验收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施工临时设施项目,包括用水用电及临时生活用房等全部施工临时项目均由乙方负责。

(8)负责标段范围内所有施工项目、设备材料的检验、检测及试验(包括特殊试验,甲方自行试验除外)并承担费用,需由甲方统一委托检测时,乙方应给予送检等配合,检测费用根据实际发生在结算时给予扣除。

(9)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自有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自有或租赁机械/车辆的财产险/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工程消缺、以及相关的竣工资料、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移交等。

(10)直至验收通过所有工程内容,在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配合协调、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试运行后移交及所有验收资料的编制报审直至移交。

(11)关于本标段35kV集电线路工程施工所有的相关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形成与恢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配合验收费、原材料的样品报送、送检及检测费用(分包工程范围内以及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一切现场检测试验及相关费用,与施工相关的检(测)验、试验、鉴定等,原材料的运输费用,由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等费用,以及移交该工程施工资料,且资料必须满足竣工验收条件。

(12)施工排水措施(如有)(包括但不限于简易泵坑明排水或井点降水、止水帷幕、管井降水、包含检测单位试验过程中的降水施工,由排水造成的协调及赔偿费用等),满足现场要求不论降水时间长短和方式,结算不调整。

(13)其他施工范围:其他本范围未具体列举,但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已约定的工程内容、或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考虑到的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同样属于本标段内的工程范围。

(14)具体施工要求以甲方设计图为准。

(15)超出红线范围的植被破坏赔偿及行政罚款等由分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6)施工现场社会环境协调、政府关系协调等其他工作。

(17)施工现场余料需及时清理、回收。

(18)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

(19)乙方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无对应的清单,则认为该工作已综合在已有清单子目中,不另行计费。

(20)乙方完成施工范围内的清障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本标段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道路通行协调、施工协调和地方关系协调等由分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2)分包人施工的工程区域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施工区域的垃圾或者弃方造成损坏草原、林地、土地、耕地。如分包人未做好施工区域的防护措施,导致施工区域的垃圾或者弃方损坏草原、林地、土地、耕地,损坏的赔偿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并按要求恢复草原、林地、土地、耕地的原貌。

(23)乙方施工、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指甲方负责租地或征地的永久道路范围外的其他所有项目道路用地)等乙方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手续办理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线杆迁移费、植被恢复费用、民事协调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时乙方使用的临时用地应按原貌恢复。

(24)本标段相关的工作配合:本标段范围内施工协调、临时工作面开设及手续,路面恢复、弃土外运(含渣场租用)、临建以及本标段施工期间所有水、电、通信设施等。其他本范围未具体列举,但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合同草案中已约定的工程内容、或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考虑到的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同样属于本标段内的工程范围。

(25)负责本标段内按照业主要求制作与安装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永久、临时标识标志牌、公示牌等,所有标识标志牌、公示牌的制作安装依照业主集团目视化管理手册的要求执行。

(26)分包人负责施工范围内甲方供设备材料的卸货、保管、二次倒运,成品保护,并估计可能发生的倒运等工程费用。

四、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五、资格要求与合同条件

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投标人至少应满足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资质等级,具备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已通过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并成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合格分包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4.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有效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施工资格证、法人代表证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书等),复印件需盖原章。

5.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拟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施工人员的情况。

6.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工程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或工机具情况。

7.完成的与本工程相似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

8.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日历日内开始合同谈判,并在10个日历日内签订完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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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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