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能源岛燃料、灰渣和水工等配套设施工程煤场网架设备】(采购编号:FC05361W-S-2026-3001)决定通过公开谈判采购的形式确定成交人。
本次采购是依据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建集团、中电建河北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行开展相关采购工作。我公司已根据本工程特点和需要编制完成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拟采购设备的范围、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
一、项目概况、谈判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业主为河北晟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能源岛燃料、灰渣和水工等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循环化工园区。能源岛项目建设规模是3台59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2×35MW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2×20MW中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本工程为能源岛项目配套工程。
2、谈判范围:煤场网壳的设计,本体及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的供应,技术资料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含质保期)、人员培训、设备的运输、保险、奖项及专利成果等。内容详见第二卷《合同条款》、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交货时间:本合同设备物资交货时间须满足项目进度要求,2026年5月25日前全部到货。
4、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石化街2号施工现场。
5、质量要求:达到中国石化优质工程标准,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并符合国家级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谈判响应人须负责工程创优质量奖项(含工法、专利、QC 成果、技术论文等)的申报办理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须至少提供一项质量奖项成果,且至少提供一项专利成果。
6、其他:
6.1 EPC合同要求,本工程设备物资的采购需完全响应业主签署的框架协议(含主供、辅供厂家信息,采购及技术要求等),谈判响应人应承诺完全响应并执行业主针对本项目签署的框架招标协议,全过程不得以任何与框架协议物资有关原因,调整响应价格或成交价格。
6.2 EPC合同要求,本工程交付文件必须按照业主发布的《石家庄炼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及相关附件执行,响应人应对此承诺,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二、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谈判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人为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在其营业范围内从事本次谈判响应活动,产品取得相关认证证书(若有)。
2、谈判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谈判响应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的资质等级要求,信誉是否良好,有无不良记录。应具有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 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响应人应提供在上述网站相关查询结果页面的截图。
5、谈判响应人近两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响应。
7、 谈判响应人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至少提供3个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的销售业绩,产品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附件、投运证明。
8、谈判响应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集团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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