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谈判方式采购雅砻江孟底沟水电站项目所需的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其附属设备,现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孟底沟水电站是雅砻江中游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五个梯级,上游与楞古梯级衔接,下游与杨房沟梯级衔接,枢纽区位于四川省甘孜州与凉山州交界的雅砻江干流上,水库区涉及到甘孜州的九龙县、康定市、雅江县和凉山州的木里县。电站经九龙县、大沱,沿锦屏对外交通专用公路至漫水湾转运站里程约311km,电站经九龙县、康定、雅安到成都公路里程约602km。
坝址位于孟底沟沟口下游约0.3km处,水库长约54.5km,坝址集水面积79564 km2,多年平均流量887m3/s,多年平均径流量279.72亿m3。采用坝式开发,坝型为混凝土双曲拱坝,最大坝高198.00m。水库正常蓄水位2254.00m,死水位2248.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8.535亿m3,调节库容0.860亿m3,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装机2400MW,安装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00MW;两河口水电站联合运行枯水年枯期平均出力840.9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04.05亿kWh。
2031年12月31日前首台机组发电,2032年9月30日前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33年12月31日前合同工程完工,2035年12月31日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电站运行方式:根据系统需要,宜与上游两河口、牙根二级等同步承担系统调峰。
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
(2)采购范围
标段1:雅砻江孟底沟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工程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其附属设备、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以下简称合同设备)。
标段2:雅砻江孟底沟水电站大坝工程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及附属设备、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以下简称合同设备)。
每个标段的供货范围如下:
(1) 承包人应提供全新的、完整的、符合本合同文件规定运行功能和性能的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和仪器等(以下简称合同设备),并保证设备质量与使用寿命。
(2) 全面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包括硬件、软件的设计)、制造、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试验、装配、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交货、现场开箱检验;
(3) 提交全套技术文件;
(4) 提供必要的安装、检查、维修设备、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
(5) 提供设计联络会、工厂组装及试验见证、出厂验收等服务以及双方协商的其它地点执行合同的有关服务;培训发包人技术人员;
(6) 负责合同设备与机组辅助设备承包人、电站相关公用设备承包人的配合、协调等服务;参加这些设备之间的调试配合工作;参加需协调配合的其他承包人召开的设计联络会;
(7) 对合同设备安装承包人的现场安装、试运行、验收提供技术指导、监督服务和相关配合工作。负责对本合同设备进行现场调试与试验,完成系统的模拟和在线调试工作,实现全部软、硬件的功能。参加水轮发电机组重大件的吊装。参加合同设备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
(8) 提供对主厂房420t+420t桥机的维护保养工作(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9) 在本文件中没有专门提及的设备,但属于整套设备所必须的,响应人仍需提供,以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并不得增加设备额外的费用。
响应人须对以上两个标段同时响应,标段1和标段2将单独签署采购合同。
(3)采购数量
标段1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及附属设备清单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1.1 |
主厂房桥式起重机420t+420t/16t |
台套 |
2 |
1.2 |
GIS室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10t |
台套 |
2 |
1.3 |
水厂电动单梁双轨桥式起重机5t |
台套 |
1 |
1.4 |
尾调室检修桥式起重机32t |
台套 |
2 |
1.5 |
主厂房深井泵房单轨电动小车式电动葫芦10t |
台套 |
1 |
1.6 |
机组供水泵房单轨电动葫芦5t |
台套 |
4 |
1.7 |
主变供水泵房单轨电动葫芦5t |
台套 |
4 |
1.8 |
母线洞GCB上方单轨电动葫芦10t |
台套 |
4 |
1.9 |
主变室500kV电缆层单轨电动葫芦5t |
台套 |
2 |
1.10 |
尾水洞出口检修闸门机械式自动抓梁2*25t |
台套 |
1 |
标段2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及附属设备清单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2.1 |
水垫塘渗漏排水泵房单轨电动小车式电动葫芦16t |
台 |
2 |
2.2 |
大坝渗漏排水泵房单轨电动小车式电动葫芦5t |
台 |
1 |
2.3 |
深孔液压启闭机室用桥式起重机40t |
台 |
1 |
(4)交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设备按批次车板交货至四川省雅砻江孟底沟水电站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详细交货批次及时间暂定如下,具体在设联会确定。
序号 |
交货批次 |
货物名称 |
交 货 时 间 |
备 注 |
一 |
标段1 |
|||
1 |
第一批 |
主厂房420t+420桥式起重机轨道及埋件 |
2026年11月30日 |
|
GIS室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轨道及埋件 |
2026年11月30日 |
|||
所有电动葫芦埋件 |
2026年11月30日 |
|||
2 |
第二批 |
主厂房420t+420桥式起重机 |
2027年2月28日 |
含规定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 |
GIS室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
2027年2月28日 |
|||
3 |
第三批 |
水厂电动单梁双轨桥式起重机5t |
2028年12月31日 |
|
尾调室32t桥式起重机(含埋件) |
2028年12月31日 |
|||
4 |
第四批 |
所有电动葫芦 |
2029年12月31日 |
|
尾水洞出口2*25t机械式自动抓梁 |
2029年12月31日 |
|||
二 |
标段2 |
|||
1 |
第一批 |
深孔液压启闭机室用桥式起重机40t |
2028年12月31日 |
|
2 |
第二批 |
电动小车式电动葫芦 |
2029年12月31日 |
(5)质量要求
提供的设备性能保证值、参数及结构应满足本文件技术部分相应技术条款要求与所列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为制造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应具有设计、制造过起重量400t+400t及以上、且跨度不小于25m的水电站桥式起重机,并具有投入运行两年及以上的良好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
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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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