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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华东院浙江永嘉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消防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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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浙江永嘉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消防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1.  采购条件

浙江永嘉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华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华辰电力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永嘉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联合体(以下简称“华东院·华东建管·华辰电控永嘉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联合体”)负责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单位为浙江永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采购项目由联合体授权浙江华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采购,签订合同及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消防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浙江省永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境内,上库地处永嘉县南城街道樟岙溪支流垄山沟沟源,下库坝址位于徐岙乡杨湾村上游的樟岙溪干流河段上。

永嘉抽水蓄能电站主要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事故备用等任务,同时可发展旅游,促进地方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电站上库正常蓄水位687.00m,死水位653.00m,调节库容591万m3;下库正常蓄水位108.00m,死水位77.00m,调节库容615万m3。电站装机容量1200MW(4×3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2.0亿kW·h。

工程区下库坝址距温州市、杭州市的公路里程分别为37km、320km。距永嘉县城公路里程约24km。目前,现有地方道路从上库坝址、下库坝址通过,上库至下库之间有地方单车道道路相通;上、下库向永嘉县方向的道路部分路段为单车道,混凝凝土路面,路面宽约4.0m~5.0m。上述道路与S223省道、G104国道、诸永高速、台金高速、龙丽温高速等相连,对外交通较便利。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的工作范围:浙江永嘉抽水蓄能电站的地下厂房(包含但不限于主厂房、副厂房、母线洞、主变洞、尾闸洞、500kV出线洞、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等)和开关站(含继保楼、GIS楼、柴油机房等)及上/下水库进出水口启闭机房等永久建筑物的消火栓系统、主变压器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移动灭火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电站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孔洞(包括电缆、油、气、水、风系统等)防火封堵等消防相关内容的二次设计、消防专项图审,及所有设备、明装管道、材料和附件,以及全电站消防系统的联动、检测、分区消防验收、取得电站整体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数字化资料移交等全部工作(不包括营地和35kV中心变范围消防验收,但包括35kV中心变消防信号接入电站消控室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工作)。

防排烟系统(含余压监控系统)的运行、调试。

消防设计方案报批、消防设计专项图审、消防系统联动、检测,分区消防验收、取得电站整体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数字化资料移交等全部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条款。

2.3  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现场开工令载明开始工作日期为准)。

(2)完工日期:2027年12月30日。

(3)竣工日期:2028年06月30日。

从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起算至计划竣工验收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838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具体节点工期详见技术条款。

(4)节点工期:

验收批次

验收分区

验收部位

验收时间

电站受电相关区域

中控楼、出线洞、主副厂房、1#主变室、地面开关站等

2027/3/1

1#机组分区

1#机组段、SFC输入/输出变压器室、1#母线洞等1#机组启动调试相关区域

2027/4/30

2#机组分区

2#机组段、2#主变室、2#母线洞等2#机组启动调试相关区域

2027/4/30

3#机组分区

3#机组段、3#主变室、3#母线洞等3#机组启动调试相关区域

2027/7/31

4#机组分区

4#机组段、4#主变室、4#母线洞等4#机组启动调试相关区域

2027/7/31

2.4  质量、安全环保控制目标

质量目标: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单元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建筑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90%以上;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93%以上;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100%。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杜绝较大质量缺陷;工程建设确保一次达标投产。

安全环保控制目标:

(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确保各类安全环保风险受控。

(4)杜绝设备、火灾、交通事故。

(5)杜绝职业健康、急性职业病及危险物品失控事件。

(6)杜绝环境事件,确保流出物排放达标率100%。

(7)建设项目环保、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率100%。

(8)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9)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承包商)持证上岗率100%。

(10)安全、环保、应急、职业卫生信息按时上报率100%。

(11)各类安全环保事故事件及时上报率100%,杜绝事故(事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公共消防、交通、保卫事故报业主单位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报业主单位安全环保部。

(12)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得到巩固提升。

(13)不发生严重集体违章事件。

(14)安全性评价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1.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近10年独立承担过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业绩(在建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3.1.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担任过包含消防施工的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应具有住建主管部门或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或合同关键页及相关任职或职务证明)。

3.1.5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响应人可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并提供近年相关查询结果页面)。

3.1.7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及提供流动资金用于本工程的承诺)。

3.1.8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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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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