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达坂城1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升压站土建
工程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乌鲁木齐达坂城1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升压站土建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达坂城1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升压站土建工程
1.2 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达坂城1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工程项目部
1.3 釆购代理机构: /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拟建设一座1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拟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升压站主要有主变、二次设备预制仓、生产综合楼等;储能电站主要由储能电池、变流器(PCS)及升压变组成,110kV送出线路工程。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乌鲁木齐达坂城1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工程(升压站土建工程的环境保护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做的一切必要工作),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
2.2计划工期:2026年2月12日-2026年6月30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2月12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2.4质量要求: 合格,同时需满足现行的国家级行业规范、标准、强制条文及发包人技术管理要求。
(1)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管理责任明确,工程建设常见质量通病控制有力,工艺质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2)建筑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100%;
(3)建筑工程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4)安装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100%;
(5)安装工程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6)不发生质量事故;
2.5 安全目标:
(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因检修维护质量或施工导致机组限负荷事件;
(3)不发生职业病危害、群体食物中毒事件。
(4)不发生设备设施损坏责任事件;
(5)不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6)不发生“三违”责任事件;
(7)不发生人为安全责任事件;
(8)不发生火灾责任事件;
(9)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
(10)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劳务资质
(2) 财务要求: 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 业绩要求: 响应人近五年承揽过类似业绩。
(4) 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供应商(含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截图)。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证书B类、提供距采购相邻3个月以上真实、有效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提供距采购相邻3个月以上真实、有效社保证明。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证书C类,提供距采购相邻3个月以上真实、有效社保证明。
(6) 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列入禁用名单。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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