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8-26J5-FG0008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钢护筒,本次采购的使用人是云浮关塘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东省云浮市。
本工程位于云浮港都杨港区关塘岸段,码头上游距离肇云大桥约4km,陆路距云浮市区约22km,水路至肇庆63km,至广西梧州119km。拟建设5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及配套辅建区,码头结构按5000吨级内河散货船设计,岸线总长500m,设计年吞吐量为2500万吨/年。
2、采购范围:云浮港都杨港区关塘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用于码头、引桥灌注桩施工所需钢护筒及其相关的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护筒 |
Q235B,φ1400*10mm |
吨 |
6400 |
定尺12m |
2 |
钢护筒 |
Q235B,φ1200*10mm |
吨 |
300 |
|
合计 |
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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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采购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根据现场需求分批供货。具体交货数量和时间等以买方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关塘渡口中国电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结算付款:先货后款,货物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签署签收单,根据验收记录,卖方每供货1月或1000吨后双方进行一次结算,并签署结算单,卖方根据结算记录向买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买方财务要求的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18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额的97%,剩余结算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质保期24个月。
7、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8、其他:请按采购文件附件格式进行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具备本次所采购钢护筒的生产制造、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能力。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或与厂家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等负面信息。
4、提供国家授权或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至少1份。
5、供应商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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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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