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葫芦岛47.6MW分散式风电项目土建劳务分包施工标段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PC-0206-26J6-FP0009 )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承包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47.6MW分散式风电项目土建劳务分包
1.2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风机共11台,合计装机容量为47.6MW,电力送出工程线路分为7个10千伏。
“葫芦岛47.6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7.6MW,包括寺儿堡17MW(1台5MW、3台4MW)、沙河营17MW(1台5MW、3台4MW)、老爷庙13.6MW(2台5MW、1台3.6MW)、项目按照多点接入方式(具体以电网批复为准)。
1.4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1.5 资金情况:自筹资金100%,已落实。
1.6 成交人数量:1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项目中土建劳务施工,五通一平,不限于施工平台、电气预制舱基础、危废舱基础、场区硬化、围墙及大门、进开关站道路、箱变基础及箱变油池、箱变至开关站线路工程、开关站至终端杆线路工程等土建劳务施工;用于工程建设的各项临时工程等;为实施本标段所有临建设施的修建、运行维护、拆除、恢复和管理等工作;安全文明警示标牌及设施,提供包括安全工器具、运维常用工器具等;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2月01 日(以现场监理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05月3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3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境内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5 其他补充(如有): /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其资质、财务、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劳务分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响应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
3.1.4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未在信用中国中存在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工程师职称证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为一般纳税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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