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0-25J5-FG0189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钢芯铝绞线,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分局老挝南俄3水电站项目 (以下简称“使用人”),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后续采购人将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南俄3水电站位于万象北部的赛松本特区,距万象市公路里程约265公里。电站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729.5米,最大坝高212米,电站装机容量为3台160兆瓦水轮发电机组,平均年发电量23.45亿度。
2、采购范围:钢芯铝绞线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芯铝绞线 |
JL/G1A-400/35-48/7 |
吨 |
977 |
导线 |
4、交货时间: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全部货物交付。(务必按要求时间完成供应)
5、交货地点:云南省磨憨口岸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将买方所需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经双方验收确认无误,即可办理结算。卖方按买方要求开具正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90个自然日内支付卖方相应结算金额95%的货款,剩余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可使用质量保函代替质量保证金,若无法或不愿开具质量保函,须书面说明),质保期满后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免除卖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质量责任)。本合同内的所有货款结算,买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买方指定对公账户。
7.质保期:项目现场验收合格后满12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 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涵盖采购范围内的型号规格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针对具体型式规格的型式试验或检测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具备承担本次询比物资的供应能力,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2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5.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次询比产品相同或相近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300 万元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封面及盖章、签订日期、合同供货范围、总金额、使用项目及联系人应清晰可见)。
6.响应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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