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C-0124-25J5-ZG000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济南港沟EPC总承包项目部电线电缆,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目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莲花山片区港九路以东、凤鸣路北侧。总建筑面积约177360.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2168.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5192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地下车库等。
2、招标范围:电线电缆的原材料、生产、包装、附属材料、加工、质量检测、产品复试、运输、装卸(到工地卸货至指定位置)、安装、保险、税金、调试验收、质量保修、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具体招标数量详见报价表。
4、交货时间:2025年12月至济南港沟项目工程完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
5、交货地点:济南市历城区莲花山片区港九路以东、凤鸣路北侧,济南港沟项目部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投标人保证投标产品是以先进的设计、最优质的材料,一流的加工工艺制造的,品质、规格、技术条件与本次招标技术要求相符,符合相关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卷。
7、付款方式:
(1)卖方自愿将供货总价款的20%用于购置山水泉城四期二、玺城、国誉尚品、能源谷项目房源、济南国誉凤启项目商业(选房范围执行开发商要求,以开发商指定为准):
(2)卖方在签订本次招标合同后根据抵款金额预选房源,确定房源后办理抵房手续并签订抵房协议书;
(3)根据主体工程进度分批供货,采用先货后款方式结算,每个月的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为一个供货周期。卖方于每月15日前根据前一个供货周期实际供货量办理结算,结算审批完毕后,卖方需将本批结算开票金额的20%用于购置山水泉城四期二、玺城、国誉尚品、能源谷项目房源、济南国誉凤启项目商业(选房范围执行开发商要求,以开发商指定为准);抵房扣款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支付本批结算开票金额75%的货款;
(4)预留5%为质保金,质保期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物业公司使用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过后经工程部、招标采购部、物业公司等有关部门核实无质量问题,买方出具合格证明后,质保金全额支付给卖方。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制造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须为中国境内或境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同时需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国家规定的认证证书。此外,还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a、用于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生产能力(含技术人员、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等)的材料;b、证明有能力履行物资维护保养、组织货源、修理及其它服务义务的文件;c、同类产品且能覆盖本标段物资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
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不存在法律纠纷,如存在下列法律纠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近三年内因违约被招标人启动法律程序且未达成和解的;
(2)正在执行招标人发出的违约索赔或质量追偿的;
(3)被生效判决认定损害招标人利益且未履行完毕的。
6、投标人应提交《同意抵房承诺书》。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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