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15号线一期SG15-2标项目
电瓶车易损件采购项目
竞价公告
因[PC-0314-25J6-FG0010]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2标项目电瓶车易损件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物资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0月23日12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瓶车易损件 |
详见清单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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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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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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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取两轮报价方式。该数量仅供投标报价时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应结算量在投标完成合同签订后,按需方通知进行分批发货,双方签字确认实际交货数量为准。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制定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安装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2、交货时间:2025年11月1日至施工结束。
3、交货地点: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2标项目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全新、国标(适用于湘潭电瓶车、湖北晨风电瓶车)。
5、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待质保期满后质保金无息支付。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响应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6.2产品生产厂家有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监督质量检测报告。
6.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6.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5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6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7、付款方式:双方对账确认供货数量及金额且提供增值税发票后,需方根据资金情况按月付款,挂账结算次月甲方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低于结算货款的65%,三个月内支付至不低于结算货款的75%,最后一次供货完成后支付至货款的95%,剩余5%货款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
8、投标保证金:
8.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8.2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8.3投标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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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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