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1-25J6-FG0177
一、采购条件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新安北堤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留通泵站工程项目需要采购花岗岩石材栏杆,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0月20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雄安新区新安北堤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留通泵站工程位于容城县留通村小王淀入白洋淀河口处,地处北京、天津、保定腹地,距北京、天津均为105km,距石家庄155km,距保定55km。工程区附近有G45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G18荣乌高速、S235、保静线、容蠡公路等在工程区附近经过,与地方的县乡公路构成了便利的交通网络,工程施工的对外交通体系完善,可满足外来物资的运输需求。工程主要由进水闸、前池及进水池、检修闸、泵房、阀门井、出水池、穿堤涵洞、防洪闸及自排闸等主要建筑物以及生活管理用房等附属建筑物组成。
2、采购范围:新安北堤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留通泵站项目所需的花岗岩石材栏杆及相关服务。
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花岗岩石材栏杆 |
1.类型:花岗岩石材栏杆 2.规格、型号:芝麻白花岗岩 3.立柱高1.5m,雕刻采用深雕工艺,浮雕栏板雕刻深度2cm。 4.浮雕和图案雕刻机雕刻完毕后需人工二次雕刻、精修、打磨。 5.具体详见图纸,满足图纸 |
米 |
400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提供石材栏杆任意规格型号的检验报告即可)。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石材护栏(或类似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其它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部分附图和参数)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
四、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逆向竞拍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安装完成及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年10月31日
3、交货地点:新安北堤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留通泵站工程施工现场各个工作面(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
4、质量要求:产品合格,产品和服务满足采购人需要,实现本竞价项目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符合设计要求,需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要求:满足国标GB/T 18600-2001、GBT18601—2019 等。
5、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
6、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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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