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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横山10万千瓦风电顶目混合塔筒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0307-25J1-YG0005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榆林市横山区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浙江绿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陕西省榆林市中电建新能源横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混合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陕西省榆林市中电建新能源横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赵石畔镇、韩岔镇及高镇,场址区为黄土梁塬地形稍有起伏,地势北高南低,海拔高度在1200m~1350m之间,地类属性以荒地、一般农田为主。场址南部有国道G210经过,场址内有乡道穿过,交通条件较为便利。风电场址区地貌上为黄土梁、塬地貌,地势较起伏,风机机位主要位于黄土梁、塬顶部。沟谷地带海拔较低,梁峁地带海拔相对较高。场址黄土溯源侵蚀切割较发育。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计划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以4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配套建设的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35kV侧。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1回110kV线路接入靖边北330KV变电站。

陕西省榆林市中电建新能源横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主投方案推荐16台CWT6250-D220-H160机组,轮毂高度为160米。

参数信息

主投方案

机位台数(台)

16

轮毂高度(m)

160

采用机型

16*CWT6250-D220-H160

总容量(MW)

100

机位处平均风速(m/s)

5.63

等效满发小时数(h)

 2043.86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陕西省榆林市中电建新能源横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所涉及钢混式塔筒(由混凝土塔筒与钢塔筒组成,含预应力系统,含内附件,含转接段,含环氧树脂胶,螺母及配套附件,含混凝土塔筒升降机,含高强度螺栓及密封材料,风机基础预埋锚栓组件预埋件等)的制造、供货、试验、检验和运输、指导拼装以及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安全标识牌;含预应力钢绞线穿索及张拉。

包括塔筒各段混凝土筒、钢筒、接口法兰及其紧固锚固连接系统等,附件包含但不限于塔门装配、外梯及零部件、钢爬梯及防跌落装置、平台、支撑、支架、安全滑轨、紧固件(钢塔之间及钢混塔之间)、塔筒间接地部件、灭火器与支架、供电系统、LED照明系统(仅负责安装)、电缆及光缆固定托架、接地电缆、电缆夹块、散热器及支架、对外预留线缆(动力、控制、通信等)接口、防坠落装置轨道(轨道型号同时适应免爬器和防坠落装置)、塔筒门锁(防盗结构设计)、预应力钢绞线、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等塔内部件,以及风机基础内所有预埋件(预应力锚固体系及基础预埋)。塔架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架成品的包装、运输(自行负责临时堆场)、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合同范围内已明确的出厂前的设备组装、现场指导安装、试运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吊具(钢塔不少于3套)、拼装平台(不少于3套)、安装平台(不少于3套)、堆场(同时满足三套混塔的堆放场地)、技术资料、有关的技术服务、混塔锚索索力监测系统以及售后维保服务等,投标人应保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报价中。提供五年的质保期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陕西省榆林市中电建新能源横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混凝土-钢混合塔筒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性价比最优的投标方案。

3.采购数量与价格

16台单机容量6.25MW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钢混式塔筒;最终重量以塔架生产图纸为准。本标段为固定总价合同。

4.交货时间:首批2025年11月15日前供货到场2套;第二批2026年4月15日前供货到场4套;第三批2026年5月15日前全部供货完成;具体发货数量及时间根据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电建新能源横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各机位点买方指定位置。

 6.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中标人应对已有运输线路进行仔细查勘和采购方新修道路标准研究,并提供详细的路勘报告,对道路分界点前所有路障、空障、桥涵进行拆除或加固,必要时对重要桥梁进行检测,确保运输安全顺利。中标人应按照路况采用合适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车辆(特种运输车辆等),招标人或买方认为必要时可强制要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塔筒运输设备应满足项目运输要求,如牵引车动力不足时,中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更换更高马力的牵引车。如因场内道路不满足设计要求造成的运输牵引由招标人(或买方)及其总承包方负责,但牵引方案、设备绑扎加固、安全责任仍由中标人负责。场内道路开工后,按照招标人或买方通知要求,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并提出建议。场内道路全线贯通后,派遣运输车辆,模拟行驶。到达场内、外道路分界点之前(包含分界点处)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沿途障碍的清除及运输沿途的杆线改移及费用,平整及维护费,道路破损维护费辅助牵引费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运输过程造成的油、泥污染、磨损、磕碰由中标人进行现场处理,如处理不当,返厂更换。设备到卸货点应由招标人或买方现场确认,48小时内由总承包方调配设备卸货。场内、外道路分界点:道路分界点至每区域机位点均为场内,除此以外为场外,场外道路与运输由中标人负责,场内道路施工由招标人(或买方)及其总承包单位负责,场内道路运输(含牵引)由中标人负责。

分界点位置坐标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经度

纬度

备注

1

分界点1

风场红线与刘杨路接驳处

109°24′19.1299″

37°44′03.9771″

具体位置以实际踏勘为准

2

分界点2

风场红线与橫子路接驳处

109°31′28.0881″

37°40′25.5326″

具体位置以实际踏勘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自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具有独立制造风力发电机混合塔筒的能力和业绩;钢制转换段及钢塔段生产制造需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或钢结构制造二级及以上资质(无该资质的投标人,允许满足该资质要求的专业分包);近三年(自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制作6.25MW机型及以上、16台160m以上(同类型)混合塔筒的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业绩为准,合同协议书要求能体现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合同总金额、签订时间、设备台数及设备参数等,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符合评标要求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4.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制造和相应的管理经验,具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制造装备、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及完备的售后保障。投标人应具备:(1)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2)安全生产许可证;(3)钢筋加工设备、全套管片成型设备(模具)、蒸汽养护及环境温度控制设备等;(4)设有混凝土实验室,具备对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性能进行检测和试验的能力,能够出具具有资质的市级及以上的实验室合格证。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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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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