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县猴场风电场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通信设备等采购(项目编号:ZDJGZ-CGZX(PDHC)2025033)
一、采购项目
本谈判采购项目普定县猴场风电场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国家能源集团贵州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信设备等采购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普定县隶属贵州省安顺市场址位于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猴场苗族仡佬族乡、补郎苗族乡、评上镇。风电场装机容量 88MW,共安装 11 台单机容量 5.0MW 风力发电机组以及 6 台单机容量为 5.5MW 风力发电机组。本工程新建猴场 110kV 升压站,风电场以 35kV 集电线直接接入升压站 35kV 母线,升压站最终出线 1回至乐坪 110kV 变电站,新建线路长约 26km,导线截面 1×240mm2。乐坪 110kV 变电站扩建至猴场 110kV 升压站 110kV 出线间隔 1 个。
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是基于国能贵州电力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区域新能源基建生产运维集聚管理模式科技研发项目,统一建设的面向新能源场站的智能管控系统,系统采用“云边协同”架构,本建设要求范围为新能源场站内建设的边端系统,并接入贵州公司工业互联网平台。
2、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3、交货时间:2025年9月23日,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场址位于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猴场苗族仡佬族乡。
5、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金融产品(卖方贴息)。6、付款比例为:预付款10%,到货款40%,初步验收款40%,质保金10%;
7、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应是在中国境内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和制造招标设备的能力,具有相关设备的供货业绩。
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12月)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应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响应人应符合中国电建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并在报名前成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公司或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
7、其它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附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8、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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