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黄山市中心城区排口综合整治项目(一期)EPCO工程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在2025年9月27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1.水泥含量为4%,水泥稳定碎石试块7天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为2.5MPa; 2.具体详见质量标准或要求。 |
m³ |
5015 |
|
2 |
水泥稳定碎石 |
1.水泥含量为5%,水泥稳定碎石试块7天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为3.5MPa; 2.具体详见质量标准或要求。 |
m³ |
4012 |
|
合计 |
9027 |
说明:以上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价数量发生偏差时,竞价响应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次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包含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所有风险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价。(报价方式见“报价文件格式”)。
2、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预计供货周期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具体以需方要求的供应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黄山市中心城区排口综合整治项目(一期)EPCO项目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符合设计规范及黄山市中心城区排口综合整治项目(一期)EPCO图纸规定的要求。
4.2原材料及混合料的技术要求
(1)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及GB/T 14685-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相关要求,验收还应满足JGJ52-2019《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相关要求。
(2)水泥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相关标准。
(3)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集料采用青质石质材料,不得采用回收料。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下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单个颗粒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1.5mm,下基层单个颗粒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7.5mm,集料压碎值不大于30%。
(4)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抗压强度≥2.5MPa,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抗压强度>3.5Mpa
(5)水泥稳定碎石的颗粒组成范围(方孔筛)
级配类型 |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
40 |
31.5 |
19 |
9.5 |
4.75 |
2.36 |
0.6 |
0.075 |
|
上基层水泥稳定碎石 |
100 |
88-99 |
57-77 |
29-49 |
17-35 |
8-22 |
0-7 |
|
下基层水泥稳定碎石 |
100 |
93-98 |
74-89 |
49-69 |
29-52 |
18-38 |
8-22 |
0-7 |
(6)集料中0.5m以下的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5%,细粒土无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7%。
(7)级配碎石CBR不应小于80%,最大粒径37.5m,压碎值<26%。
级配碎石颗粒范围及技术指标
级配类型 |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
37.5 |
31.5 |
19 |
9.5 |
4.75 |
2.36 |
0.6 |
0.075 |
|
级配碎石 |
100 |
90-100 |
73-88 |
49-69 |
29-54 |
17-37 |
8-20 |
0-7 |
(8)轧制碎石的材料可以是各种类型的岩石(软质岩石除外)、圆石或矿渣。圆石的粒径应是碎石最大粒径的3倍以上;矿渣应是已崩解稳定的,其干密度和质量应比较均匀,密度不小于960kg/㎡。
(9)碎石中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应不超过20%。碎石中不应有粘土块、植物等有害物质。
5、计量方式:按体积计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过程结算以需方指定人员签收的收料单为准,并以现场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为依据,最终验收以现场实际签收合格数量计量。
6、结算与付款
6.1结算
先货后款,乙方每月30日前向甲方上报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供货物收货单、结算报表及相关资料,甲方在收到该结算资料后予以审核,如有违约金在当月结算中扣除,结算报表经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生效。
6.2 付款
本合同无预付款。供方申请支付货款前应根据结算单向需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满足需方财务要求且与结算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每期结算审批并收到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6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结算款的90%,竣工完成移交并经审计后支付至总结算款的97%,剩余3%的余款作为保留金。余款待质保期满(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6、质保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报价有效期90天。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竞价响应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在中国境内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泥稳定碎石销售等相关内容,并依法进行了税务登记证;有独立签订及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近一年内竞价采购规格的产品(水泥稳定碎石)经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报告需带有 CMA 标志)。
2、竞价响应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竞价响应人有2022年至今签订的水泥稳定碎石供货业绩至少2项,且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价。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响应人同时报价,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公司参加本次采购。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
6、其他要求:不接受结算、支付条款负偏离。如响应文件中对结算、支付条款提出缩短结算或付款周期、加收逾期利息的实质性负偏离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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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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