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榆林蒋家窑则水库工程安全标牌采购
竞价公告
各报价单位: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榆林蒋家窑则水库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9月15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安全标牌 |
多种规格 |
批 |
1 |
备注:本次竞价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合同签订采购方与成交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和品牌。本次竞价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二、质量技术标准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生产企业标准,以及采购方的材料型号规格要求。
2.1供方必须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供方在为需方供货期间,供方须积极配合需方工作人员。除需方授权的验收代表以外的其它任何人员参与的检验与验收,需方均不认可。
2.2供方涉及现场安装的,安装质量必须符合项目部质量验收标准,安装稳固、牢靠。
2.3在交付货物的同时向需方移交货物工程相关资料包括不限于:货物清单、货物合格证、货物检验报告(如有)等。
2.4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货物在验收过程中型号和质量等不符合需方要求的,供方应在 24 小时内重新送符合需方要求的货物,不得耽误需方正常施工。
2.5 验收方式: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设备物资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对不符合以上质量要求的给予清退,并要求更换。
2.6质保要求:质保期12个月,产品出现非人为破损,项目工程期间需及时更换维护,确保产品完好满足项目使用。
三、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具备承担本次竞价物资的供应能力。
2、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电建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未被列入黑名单。
3、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产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如有更优惠的付款方式,响应人可列出。
6、中标单位须现场设置2名安全物资管理专员,负责监督物资使用,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处理问题,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四、报价要求
1.供货时间及数量
1.1供货时间2025年9月至本项目工程结束止,供方以需方计划为依据备货,按需方要求的具体时间和数量供货,结算数量按实际到场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规格和数量计算。实际发生数量与参考数量的差异不作为对合同价格有影响的因素,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1.2供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安装完成后,验收合格前所有风险由供方承担,货到工地后由供方负责安排卸货并承担卸货费用,现场存在交叉作业的,供方应服从需方统一调度安排。
1.3供方将所需货物提供至施工现场或项目指定地点。需方提出紧急需要时实际供货时间为≤6小时,未提出紧急需要时供货时间为≤2天。
- 报价要求
2.1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价采购,报价方式为逆向竞价,在竞价过程中可能出现多轮竞价,竞价供应商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随时报价,最低报价且资格条件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为含税到站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安装费及税金、保险费、售后维保服务、利润等履约期间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计量方式,按照现场验收合格数量进行结算。
2.2要求喷绘机、写真机、条幅机、刻字机、打印机、复印机、胶装机、裁剪机、覆膜机、氩弧焊接机、电焊机及各类安装、加工机械等主要设备能布置在榆林市内办公场所,确保供货和维保服务的及时性;合同履约期间需确保不少于2人驻点到项目上做好相关维保服务工作。
2.3本次采购为固定单价,请响应人综合各方因素合理报价,供货期间单价概不调整。
2.4报价文件中需明确税率,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2.5本次报价各报价人应仔细核对所报单价及总价,报价文件中出现错误予以投标否决处理,不接受重新报价。
4.交货地点:
榆林蒋家窑则水库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验收方式
5.1验收标准应按竞价文件“二、质量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5.2现场验收时,如发现货物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不符合竞价文件或合同中规定的品牌、质量标准和规范时,需方拒收并由供方负责将货物清出现场,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3交货:货物到工地后,由需方授权人员按照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等进行签字确认,以理论计量数量为准。
除需方授权的验收代表以外的其它任何人员参与的检验与验收,需方均不认可,并拒绝支付相应价款。
6.结算及付款方式:
6.1结算:全部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指定联系人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且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供方需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需方财务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持有需方签字的验收合格证书及结算单、发票,向需方申请结算并办理付款支付流程。需方收到申请后于3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货款的80%,整个项目最后一次供货完成次月20日前向供方再支付结算款的12%,剩余8%作为质量及履约保证金暂扣,其中3%为质量保证金,5%为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四大行”出具的合同含税总价8%的银行保函,保函期限与质保期期限一致,甲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00%),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供方处理符合需方要求的,质量及履约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量及履约保证金返还相应顺延。
6.2付款方式:支付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国内信用证,电建融信、E信通等方式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信用支付贴息费用。若因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需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供方给予需方2个月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为甲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如能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响应人应在报价文件中详细说明。
7、响应文件须提交:
7.1、报价总价汇总表。
7.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7.3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8、成交确定原则:报价依据不含税价进行对比,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好且不含税报价最优。
9、报价事项
9.1报价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 日10:00。
9.2报价递交地址: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
9.3报价文件要求:递交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报价文件。填写信息及报价完整,签字盖章齐备,扫描清晰无缺页,所有报价文件资料合并为同一个PDF上传至采购平台,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9.4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采购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线上缴纳,逾期为缴纳视为放弃参与报价。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5日内退还。
五、违约责任:
1、若供方所供的货物因质量问题而给需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由供方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终止此合同(或调减合同供货数量),需方保留其它损失的追诉权。对此,成交人无任何异议。
2、由于质量、规格型号等原因造成的需方对该批材料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及损失皆由成交人承担。对此,成交人无任何异议。
六、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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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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