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22-25J5-FG0008
1、采购项目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谈判方式采购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所需的光伏支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支架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发电工程(三标段),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境内,建设规模额定装机容量 1360MW,直流侧装 机容量为 1634.14888MWp(容配比 1:1.2),主要建设内容: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 升压箱变、已建 750kV 联络变扩建、220kV 升压汇集站一座、储能站、220kV 线路及配套 通信、建构筑物等工程。第三标段建设规模 250.8MW(交流侧)。
(3)采购范围:
1)固定式光伏支架、逆变器支架,除支架本体部件外还包括所有连接螺栓、螺母、垫片等。
任何属于光伏支架范围的附件和设备,如果在技术规范文件中没有提到,但对光伏支架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
2)提供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验收等;
3)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
4)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承包方设备的安装将由其它承包人完成,承包方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负责设备调试和试验,参与全厂相关系统的联调和参加验收等;
6)负责对发包方的人员培训、设计联络会、出厂试验,现场服务,参加与本设备相关的其他厂商的设计联络会;
7)承包方对设备的完整性负责。
承包方应提供安全的、可靠的、完整的固定支架。此外,固定支架应满足技术要求性能。承包方也应提供装置操作所需所有部件,保证安全操作。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备注 |
1 |
光伏支架 |
2*26方阵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吨 |
10751 |
4、交货时间:2025年9月30日首批交货,其余以项目通知单为准。
5、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6、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代理商。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应当是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或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3.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4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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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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