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002-250117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水电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采购湖北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1标项目部无轨电动平板车1台套,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一、工程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1标位于宜昌市夷陵区三峡库区内,主要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进口建筑物、输水隧洞(桩号K0+000~K20+100段)、1#检修交通洞(1#平洞)等主体工程的土建施工与金结机电安装。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12月 28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30年12月31日,合同施工总工期为84个月。
2、对外交通条件
本工程项目位于宜昌市夷陵区三峡库区内,紧邻省道S287,附近有张太高速S48、三峡高速S58等主要公路与省道S287连接。从1#平洞至张太高速S48入口有省道S287相连,公路里程约7.5km。从1#平洞沿省道S287、三峡高速至宜昌市区的公路里程约50km。工程区附近分布有汉宜铁路、宜万铁路等,距取水口最近的火车站为宜昌东站和宜昌站。本工程取水口位于长江河段内,重庆至宜昌航道可通行10000吨级船队,年单向通航能力5000万t,工程附近下游有三斗坪码头、茅坪码头、三峡滚装船码头等停靠码头,对外交通便利。
二、货物采购需求信息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无轨电动平板车 |
载重20t;轴距≥4m;台面3m*5m; 坡度≥5°;电池容量≥840Ah/48V; 电池系统防护等级≥IP67 |
台 |
1 |
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 |
含充电设施 |
说明:(1)单价为固定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安装调试(采购人提供吊装和二次转运设备,中标人安装期的住宿、交通费自理)、培训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货物运抵现场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交货完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现场安装条件(运输车辆长度不超过13.5米),合理安排到货顺序和到货时间,避免二次转运。中标人在到货前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查看现场,方案报采购人审批,含方案及分项报价。
2、竞价范围: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1标无轨电动平板车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及现场安装(采购人提供吊装和二次转运设备,中标人安装期的住宿、交通费自理)、调试及试运行、提供培训服务等,并对上述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凡是本标范围内设备、运行、维护所必需的设备、零部件和材料、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均属供货范围。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合同供货清单要求送货到工地。
4、交货地点: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1标项目部。
5、质量要求:
5.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湖北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1标项目部相关设计要求、竞价文件性能参数技术要求。
5.2报价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无轨电动平板车设计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合同履约能力。必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报价人应具有本次竞价相同或相似型号规格设备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年8月至今)类似标的物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两年连续亏损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供应商自2022年8月至本项目报价截止前,供应商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生产事故,供应商需对以上要求提供法人签章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及主要部件使用寿命承诺。
四、付款方式
4.1 采取网银转账/电汇方式支付货款。
4.2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到货验收、试运行合格后6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满30日,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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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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