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PC-0104-25J5-FG0070]中中国电建水电四局机械装备公司云南分公司龙里谷龙风电工程法兰(第二次)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于2025年 9月1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完成报名,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吨) |
备注 |
1 |
法兰 |
详见采购清单 |
510.192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采购范围为法兰现场含税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法兰的加工制造、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不含卸车费)、仓储、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检测、探伤费用、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材料进场后需报验的检测样品的制作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报价单位应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2、交货期:暂定2025年9月30日前成套到货第一批4套(127.548吨),10月15日前成套到货第二批6套(191.322吨),10月30日前成套到货第三批6套(191.322吨);具体以实际通知工期为准。
3、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四局(毕节)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贵州省毕节市威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风电产业园)。
4、质量标准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5、质保期:12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 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
(2)供应商应具有塔筒法兰供货业绩(仅为直供生产业绩,不包含代加工业绩)。同时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响应文件须提交一份扫描件和一份电子版报价表。
8、报价规则:
(1)降价幅度:无限制,响应供应商可自由报价,但每次报价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
(2)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供应商身份),确保公平竞争。
(3)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10:00)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延长10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9、成交确定原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逆向竞拍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有效性:响应供应商报价须在2025年09月02日10:00(或最终延长时间)前完成提交;报价须满足竞价邀请函规定要求;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标。
(3)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办理等额结算提交给甲方,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投料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交等额收据。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批次发货,每批次发货前,乙方提供本批次到货金额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办理等额结算后,甲方支付本批次70%的货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交等额收据。(如有更优惠方式请注明)。
11、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
12、调价机制:中标后所签署的采购合同价格锁死,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13、其它要求(若有):无。
三、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
法兰名称 |
材质 |
规格型号 |
数量/套 |
单重/吨 |
总重/吨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底部法兰 |
Q355NE-Z35 |
φ4900*φ4194-T160/T90-φ48*128*2-53 |
16 |
3.666 |
58.656 |
T型锻造法兰 |
||
2 |
连接法兰1 |
Q355NE-Z35 |
φ4700*φ4070-T190/T145-φ68*104-33 |
32 |
4.680 |
149.76 |
L型锻造法兰 |
||
3 |
连接法兰2 |
Q355NE-Z35 |
φ4700*φ4205-T150/T108-φ60*116-26.3 |
32 |
2.784 |
89.088 |
L型锻造法兰 |
||
4 |
连接法兰3 |
Q355NE-Z35 |
φ4700*φ4285-T135/T98-φ60*116-21.3 |
32 |
2.091 |
66.912 |
L型锻造法兰 |
||
5 |
连接法兰4 |
Q355NE-Z35 |
φ4700*φ4336-T120/T83-φ52*120-17 |
32 |
1.589 |
50.848 |
L型锻造法兰 |
||
6 |
连接法兰5 |
Q355NE-Z35 |
φ4300*φ3974-T115/T77-φ45*120-16.2 |
32 |
1.230 |
39.36 |
L型锻造法兰 |
||
7 |
顶法兰 |
Q355NE-Z35 |
φ3580*φ3274-T450/T250-φ39*128-35 |
16 |
3.473 |
55.568 |
L型锻造法兰 |
||
合计 |
192 |
510.192 |
|||||||
技术说明: 1、锻造法兰原材料只允许使用镇静钢锭或连铸圆坯,不允许使用连铸板坯。交货状态为正火或正火+回火。 2、按NB/T 31025风力发电机组环形锻件标准执行,其中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和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591的要求 3、除标准内已有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锻件用钢的CEV(碳当量)≤0.41%;锻件成品分析的CEV(碳当量)≤0.43%; 2)每批在同一法兰上取三组拉伸与冲击试样(法兰厂自检、第三方检测及预留试样各一组),沿圆周方向每120°取一组,取样位置见图1。试样取样方向为纵向(切向),每组试样包含1个拉伸试样、3个冲击试样; 3)每批在同一法兰上取三组Z向性能试样(法兰厂自检、第三方检测及预留试样各一组),取样位置见《0SEW.562.007_钢制塔架采购验收规范0427_ECN014214_A7》。 4)纵向(切向)冲击功KV2:冲击在-50℃温度条件下进行,单个试样冲击功≥50J,每组试验中 只允许一个试样冲击功低于50J,且不低于35J。 5)厚度方向(法兰轴向)性能Z35,单个试样断面收缩率Z≥35%。 6)法兰加工允许内倾Omm~1.5mm,顶法兰允许内倾0mm~0.75mm,法兰厚度保持不变。 7)所有法兰粗车以后,根据NB/T 47013.3的I级进行100%超声检测。所有法兰精加工后,根据NB/T 47013.4 I级要求进行磁粉检测,脖颈根部内外100%逐片检验, 其余按总量20%抽检。所有法兰精加工后,根据NB/T 47013.7的要求进行100%目视 检测。锻件不允许有裂纹、折叠、压痕、接缝、白点和残余缩孔等其他任何能影响锻造质量的缺陷。若在试样上发现氢损伤的迹象(鱼眼、白点等),该法兰报废处理。 8)尺寸检验应当在产品被冷却到室温时进行。图纸尺寸是以20℃为参考的尺寸要求。 9)法兰加工后必须对螺栓安装孔进行清洁和涂抹防锈油。若图纸上有需机加工的螺纹孔,该孔需要使用对应直径的保护螺栓,建议选用GB/T 5783长度10mm~15mm的紧固件,预留2~3牙不拧紧(不影响螺栓接触面的喷砂、喷锌和涂装)。 4、法兰要求有完整合格的产品出厂证明,必须是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的有效复印件;法兰标识、法兰内圈钢印、法兰序列号必须清晰可见,法兰包装应完好,无变形。其余技术要求按照《0SEW.562.007_钢制塔架采购验收规范0427_ECN014214_A7》执行。 5、法兰有螺栓孔的,按照蓝图进行制造,不要漏螺栓孔。 6、法兰锻件用钢应采用电炉、氧气转炉或平炉冶炼的镇静钢。不允许使用淬火钢或者回火钢。原材料应采用钢锭或者连铸原坯,禁止使用板坯。如果采用钢锭,头尾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以确保锻件无缩孔及严重偏析等缺陷。法兰锻造比不得小于4:1。不允许采用焊接的方法来修理法兰。法兰探伤时机应在法兰毛坯和试样热处理完毕,试样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实验合格后,且对于超声波探伤应在粗加工之后进行。法兰表面要做防锈保护,产品应进行适当包装和加固,防止运输过程中损伤、变形。 |
注:请具体说明如下信息,如实填写。如未填写,则默认响应人满足付款方式及交货工期。
1、报价有效期: 天;
2、付款方式: ;(如不响应采购文件付款方式或有优惠条件,请明确,并提出贵司具体付款要求);
3、交货工期: ;(如实填写)
注:如未注明付款方式和交货工期,默认符合竞价采购公告付款方式和交货工期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