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PC-0104-25J6-FG0117]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三分局弥勒杨柳寨光伏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批量采购,请于2025年 8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完成报名,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9月2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5000 |
注:以上数量仅为参考数量,竞价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书面提供的供货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在合同供应期间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二轮报价方式,竞价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含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杂(不含泵送)(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供应商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采购人对材料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不合格,供应商须无偿提供合格产品,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本次材料采购为固定单价模式,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对于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文件中相关资料若核实有弄虚作假的,按废标处理,已发布中标通知书的,撤销中标资格。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通知发货,供应商收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周期为2025年9月20日-2025年10月30日。
3、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杨柳寨村杨柳寨光伏项目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4.1供方保证所供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货到现场后,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鉴定检测,经需方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验收。经检测后若出现不合格,供方需无偿退换货、产生的需方损失也由供方负责赔偿。
4.2本项目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的《预拌混凝土》(GB/T 14902)的规定。
4.3混凝土配置中采用的外加剂,应符合现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的规定。混凝土含碱量最大值应符合《混凝土碱含量限值标准》CECS53:93 的规定。
4.4商品混凝土原材料必须检测合格,水泥、粉煤灰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
5、验收方式及标准:货物到达工地现场后,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在现场进行交接及初步验收,按照现场实际浇筑体积进行验收。现场管理人员提前计算方量后通知供应商供货,根据每次浇筑完的体积(不含浇筑物内部所含的钢筋、埋件等非混凝土材料所占)进行二次计算为准来确认到货数量验收后,签署货物交接验收记录。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确认责任方后,由责任方负责。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2024年或2025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响应文件须提交一份扫描件和一份电子版报价表。
8、报价规则:
(1)降价幅度:无限制,响应供应商可自由报价,但每次报价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
(2)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供应商身份),确保公平竞争。
(3)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10:00)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延长10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9、成交确定原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逆向竞拍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有效性:响应供应商报价须在2025年09月02日10:00(或最终延长时间)前完成提交;报价须满足竞价邀请函规定要求;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标。
(3)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9、付款方式:
9.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9.2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以电汇支付到成交人指定的与成交人全称相同的银行帐号。
9.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供应链融资 E信通 川投链信
9.4开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9.5付款比例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采购人支付前,供应商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3日内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付款。
8.2合同价格的支付
到货款: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到货合同货物金额的95%作为到货款:
(1)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字确认的合同货物到货签收单;
(2)供应商签发的合同货物的质量证书;
(3)供应商开具与到货签收货物100%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开具与到货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届满且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款:
(1)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发的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单;
(2)供应商开具与质量保证金等额的财务收据;
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本项目质保期为6个月,时间从竣工验收完成并取得竣工报告之日计算;
10、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运输途中禁止向外抛烟头、明火等,若因供应商原因引起森林火灾,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
11、供应商供货产品交至指定地点,同时随车提供交货清单、产品合格证、材质证书及相关资料,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供应商须无偿进行补充。
12、供应商需指定专人随时与采购人各施工项目沟通,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满足施工工程的各项指标。
三、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单位:元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m³) |
单价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 |
5000.00 |
|||
合计 |
5000.00 |
金额填入投标函中(含税) |
||||
税率: |
||||||
税额: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m³) |
出厂单价 |
运费 |
综合单价 |
总价(元) |
品牌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 |
5000.00 |
|||||
合计 |
5000.00 |
注: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